命理老師尪搞上身價千萬「70歲女學生」…2人狂開房 正宮被趕出家門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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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台北一名已婚紫微斗數男老師被正宮指控,與年長12歲、身價4000萬的女學生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舉動關係。台北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與女學生應連帶賠償40萬元給正宮。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丈夫多年來無固定工作,之後在她的介紹下,認識了命理老師,進而學習到命理知識,並進到公司擔任授課老師;沒想到之後她赫然發現,丈夫信用卡帳單和告知的行蹤、消費地點不一致,這才想起過去對方曾向她透露因授課認識一名約70歲的有錢女學生。

正宮控訴,女學生多次於三更半夜打給丈夫,而丈夫對此又不願解釋,讓她心生疑慮,雙方因此屢次起爭執;後來她又在家中發現有酒店標籤沐浴乳及洗髮乳等用品,質問丈夫,對方竟惱羞成怒把她趕出去,甚至換鎖禁止她進入,讓她相當心寒。

正宮表示,丈夫與身價4000萬的女學生多次一起住酒店、汽車旅館、民宿等,還一起出遊,已逾一般男女正常社交之舉止分際,造成她精神上產生極大痛苦,因此提出200萬求償。

對此,人夫辯稱,雙方僅止於師生情誼,並無任何通姦及侵害配偶權之情事,僅因女學生年事已高行動不便,且罹患自主神經系統疾患、高血脂症、甲狀腺低下等病症,可能造成暫時局部半側麻木,步態不穩,行走時需要輔具以預防跌倒,亦曾因眼睛黃斑部皺褶開刀,右側眼睛有局部視野缺損,導致其對於高低立體感及空間距離之掌握不佳,容易踩空摔倒,自己才會出於善意攙扶年長自己12歲的女學生行走。

法官審理後認為,對話紀錄、親密挽手照等,加上同住飯店行為,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並已達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因此不採信人夫說詞,判人夫與女學生應連帶賠償40萬元給正宮。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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