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大陸江蘇蘇州一名女房客抱怨,自己在租屋處開不到兩個小時的冷氣,就把當天才加值的100元人民幣(約441元新台幣)電費花完,向房東表達退租意願,卻遭到對方拒絕退還押金。
女房客吹了兩個小時的冷氣,就花費100元人民幣(約441元新台幣)電費。(圖/翻攝白鹿視頻)
女房客表示,房子房租是950元人民幣(約4200元新台幣),簽約時交了押金900元(約3980元新台幣),加值了100元人民幣(約441元新台幣)電費,接著自己開著冷氣收拾房間,沒想到不到2小時,電費就花光了。
詢問房東為什麼冷氣耗電這麼快,對方解釋是電錶壞了,會幫忙修好,女房客考慮到這間房子是房東自隔的雅房,感覺室內甲醛也超標,綜合考量後決定退租,距離當天下午四點簽約才過了幾個小時,晚上房東就拒退押金。
對此房東回應,電錶壞了的情況,之前也遇到過,當時給房客換了新電錶後,還幫忙加值了100元電費,不退押金是因為合約還沒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