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共犯洗錢罪,遭判刑1年定讞須入獄,陳致中11日下午3點半頂著平頭現身高雄地檢署報到,坐上囚車被送往燕巢監獄服刑。媒體披露他2個月後就可至外役監。
陳致中(圖/中天新聞)
根據《聯合報》報導,陳致中入監滿2個月後,就能獲遴選至全台8處外役監服刑,除了行動較為自由外,還能與眷屬同住,以每月1次、每次不逾7日為原則。
報導指出,外役監服刑屬於外僱工,一天要到工廠上班8小時,如果作業表現良好,近2個月都無違規或減分紀錄,可申請返家探視,每月1次,每次不超過40小時。另外陳致中服滿刑期一半的6個月徒刑就能申請假釋,再參考累進處遇分數,預估第10個月能提報,然後由法務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