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93歲榮民長年獨居,與長期照顧他的張姓女子於2022年4月結婚,未料婚後不到3日,張女便要求將他名下鳳山房地過戶為己有。兩人結婚第9天完成贈與,第13天張女即離家分居。老榮民懷疑遭利用,提告撤銷贈與並請求離婚。

高雄家事法院。(圖/報系資料照)
法院調查發現,張女婚後迅速要求贈與、離家後未再探視,且對老榮民之子傳送不當訊息,顯示缺乏真誠婚姻關懷。法官認定雙方關係已破裂、無維繫婚姻之基礎,因此准許離婚。
至於房產贈與部分,法院指出,相關過戶文件均為老榮民親簽,且地政人員確認其意願,並無脅迫或偽造事證,認定贈與屬本人真意表示。
最終判決老榮民離婚獲准,但撤銷贈與之訴遭駁回,房屋仍歸張女所有。案件贈與部分已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