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為了2000元告台水 律師林智群戳破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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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軍人遺孀過世後,國防部溢發俸金進婦人帳戶,台水公司從該帳戶扣除水費2321元,國防部向台水追討2321元不成,提起行政訴訟。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雙方為2321元涉訟,耗費司法資源,行政院政務委員的協調功能形同虛設,毫無作為,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無異椽木求魚。

對於這個案子,律師林智群表示,小額案件(才2000元)本來就不應該濫用司法資源,但關鍵是:「只要是行政部門或公營事業,碰到錢的事情,一律沒辦法談,不可能用調解調掉」。

為什麼?因為「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圖利罪掛在那裡,千百個公務員人頭(貪污被告、圖利被告)掛在那裡,誰敢私下和解?誰敢調解?誰和解誰倒楣!」。

所以,碰到「公務機關+錢」,就是要打官司,判決出來還不夠,還要判決確定,公家機關才會給錢。

林智群並指出,接公家機關工程,萬一錢卡住了,真的很麻煩,有的卡住的工程款項動輒7、8億,承包商先行墊付的工程費用(好幾億)通常是向銀行貸款的,光是每個月的利息就會逼死你!

網友回應表示,「沒錯,不要說兩千,要整你的話,幾百塊都可以讓你領不到退休金。」、「與公務單位為退還一元給民眾,要開立一元國庫支票,再付郵寄掛號費的意思差不多吧!?」、「人是活的,可惜法是死的。」

也有人問「天啊 那有解嗎?」,網友回應「公家機關就是要一紙法院的證明 才能給錢 ....XD」。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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