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貼處分書諷檢不敢負責 檢打臉:新聞資料非正本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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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黃國昌因台北地檢署緩起訴棒協等單項體育協會被控涉嫌蒐集個資換票互灌人頭會員案,除到北檢「抗議」,並將新聞資料遮掉個人資料的緩起訴處分書貼上臉者粉絲頁,嘲諷是「一份無人敢具名負責的緩起訴書」,北檢對此表示,為維護當事人個資,任何新聞資料都會「去個資化」,有別於訴訟當事人收到的正本,並非「不敢具名負責」。

棒協4個單項體育協會5名高層,被控涉嫌蒐集個資換票互灌人頭會員,遭北檢緩起訴,時力立委黃國昌、徐永明不滿,批評北檢緩起訴 是「濫權瀆職」,日前率多名時力市議員候選人到北檢抗議。

除此之外,黃國昌還將北檢提供給媒體,左上角蓋有「新聞資料」遮住訴訟當事人個人資料的緩起訴處分書貼上臉書粉絲頁,批評北檢「一份無人敢具名負責的緩起訴書」。

北檢指出,在「個人資料保護法」正式立法前,北檢因應對個資的保護,在新聞資料處理時就遮掉訴訟當事人及承辦檢察官,對所有訴訟當事人都相同,但是訴訟當事人收到的處分書正本,舉凡個資、承辦檢察官及機關大印都有,並不是不敢具名負責。

中時 張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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