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沒超速遭罰3000元!上網討拍遭打臉…國道警PO「龜」字狠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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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爆料公社一名BMW車主21日PO出一張國道上罰單,顯示他上個月開在國道上時速明明達92公里,沒有超速卻被開罰3000元,PO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朝聖說「龜速車你還好意思討拍,笑死人了」、「第一次看到烏龜被打臉」,國道警方事後也在粉絲專頁製圖解釋,還P上3個「龜」字,酸度爆表。

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抱怨結果反遭網友打臉。(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這位BMW車主PO文說,「111/9/14上午9:49。北二高龍潭南下,限速110,我開92。被罰3000元。我以為眼花。」原來他從到尾都沒發現是因為行駛內線車道,未達最高速限遭罰,還一直以為是超速所以才被開單。網友紛紛前來打臉嘆「內車道為超車道」、「最低100、超車道92公里」,「不開你想不到要開誰」、「無知的人,覺得大家都欠他。」

國道警方小編製圖並解釋開罰原因。(圖/翻攝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

國道警方事後也在臉書專頁製圖釋疑,還P上3個「龜」字並解釋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3款舉發,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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