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訴法25日施行綠聲請釋憲 藍籲大法官別當執政黨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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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3天後生效,但他也批示該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並函致五院院長,民進黨立院黨團隨即赴司法院二度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如何裁定?受到關注。藍營強調,新法沒有違憲問題,質疑「民進黨在怕什麼?」呼籲大法官別當民進黨政府介入司法的打手。

總統賴清德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前後,民進黨團都提案聲請釋憲,各界盼大法官別當政治介入司法的打手。(圖/中天新聞)

這次「憲訴法」修正最重要的關鍵處,就是若堅持用舊法,便會造成少數大法官決定如何釋憲及裁准暫時處分;例如以暫時處分來說,目前8位大法官只要5票,5票過半同意(3人),即可裁准暫時處分。

民進黨立委上周向司法院遞交暫時處分及聲請釋憲,外界預估,憲法法庭恐依舊法條文作成裁定,凍結「憲訴法」新法半年。

前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律師表示,「憲訴法」新修正第95條規定,總統23日公布就已生效了,且依據新法,暫時處分的裁定,需要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9位大法官決議,所以不能主張用舊法來做暫時處分。

新「憲訴法」一旦遭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未來併同人民、綠委及民進黨團的聲請案,將進行釋憲案的辯論程序,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日前又公開聲稱,新法造成憲法法庭運作問題,違憲心證已昭然若揭,新憲訴法恐遭判決違憲。

前台北市法規會主委、律師葉慶元。(圖/中天新聞)

藍白立委去年12月20日聯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明訂大法官總額為15人,參與評議的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該修正案,行政院於1月2日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10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訴法」修正條文,23日是依法完成公布的最後一天。

總統府23日公布該修正案,根據「憲訴法」修正條文95條規定,自公布日起施行。不過,賴清德在核批公布案時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

法界認為條文有公布即生效,但也有主張公布日起第3天生效。

總統賴清德23日公布「憲訴法」同時,也致函五院院長盼提釋憲聲請。(圖/中天新聞)

賴清德發布總統令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蔡易餘等人23日記者會後前往司法院第二度針對「憲訴法」遞出釋憲書。

民進黨團為何在「憲訴法」公告前、公告後都遞出釋憲書?吳思瑤表示,要窮盡一切努力,各種機會都要去創造,「全方位、各時間點都買保險」,每一種釋憲手段途徑都不會放棄,2次遞案內容也不一樣,「這就是訴訟策略」。

吳思瑤等人23日遞交的是「暫時處分裁定陳情書」,是補充先前聲請「預防性」暫時處分理由。柯建銘解釋,民進黨立委們是在總統公布前後都提聲請案。

不過,目前僅8位大法官,對於新法公布前,適不適合作成釋憲標的,仍未達成評議結果。

律師出身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圖/中天新聞)

若依「憲訴法」舊法,8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只要有5票、過半數同意,就可裁准暫時處分,讓新法暫時無法上路。

外界預估,憲法法庭有可能做成裁定、凍結憲訴法新法半年。據了解,目前8大法官意見分歧且呈現拉鋸狀況,力主裁准的大法官正溝通協調希望可以獲過半同意。司法院也表示,裁定有結果會對外公布,希望外界給大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

律師出身的國民黨立委、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質疑,法案是否違憲、是否緊迫到要提出暫時處分?許多法律學者已表達中肯意見,認為沒有違憲問題,「民進黨在怕什麼?」

林思銘表示,民進黨團去年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出暫時處分與聲請釋憲,也是等到總統公布法案與生效後才提出,現在憲訴法尚未生效,「你如何提出釋憲,大法官要打臉自己嗎?」這是違法亂政。

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中天新聞)

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呼籲大法官不要違背「憲法」,沒有生效的法律怎麼能暫時處分?國民黨團警告大法官「再怎麼野蠻,也不能暫時處分」,呼籲大法官莫當執政黨介入司法的打手,為司法獨立留下最後一絲希望。

總統府則表示,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案,既然民進黨團已經提釋憲案及暫時處分,總統府尊重且支持,不會另提釋憲案;至於行政院是否提釋憲,尚在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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