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最近各地火災事故頻發,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呼籲公寓大廈管委會應主動落實公安申報,有6項檢查項目列入年度檢查重點,且2025年元旦起,公安申報對象從8樓以上擴大到6樓至7樓的集合住宅。
國土署表示,為加強建築物安全管理,民國112年(2023年)起將8樓以上集合住宅納入公共安全申報範圍,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每3年應申報大樓內防火避難設施的維護情形。現行集合住宅公安檢查項目重點共6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等,因前述6項可能因人為違規或設施維護導致失常,故列入年度公安檢查項目。
此外,逃生動線應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為確保民眾能在意外發生時,順利到樓梯空間避難,一般外開防盜鐵門會否阻礙樓梯避難,也是公安個案檢查重點。
114年(2025年)公安申報範圍再納入6樓到7樓的集合住宅,並於每4年進行申報,未按時申報者,將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裁罰6萬元至30萬元,同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8款第4條,裁罰1000元到5000元。
國土署提到,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11樓以上建物只要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任1項檢查或複查不合格,即屬有危險之虞,將要求2年內成立管委會。逾期未成立者,按戶裁罰最高20萬元罰鍰,期限內未完成辦理者,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