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擬明年4月30日上路,但無相關配套,內政部至今未提出,民進黨立委都曾要求暫緩實施。國民黨立院黨團今(27日)上午集結新竹、台中、南投、雲林、嘉義、高雄等農業大縣黨籍立委,齊聲要求在相關子法、配套措施、補償辦法尚未制定出來前,《國土計畫法》必須暫緩4至6年實行。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明年4月30日上路的《國土計畫法》提出暫緩施行的要求。
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原訂於明年4月上路的計畫,因全國仍有6個縣市尚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無法完成全國評估,故仍需更多溝通。以新竹縣為例,新竹縣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通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審議,但該草案在制定過程中,缺乏充分的公民參與,許多公聽會安排在上班日,資訊發布時間過短,導致民眾無法有效參與;此外,也存在多處不合理的劃分。
林思銘說,目前國土計畫法的幾項爭議,包括農業權被忽視、補償機制不明確、農地劃設標準不一,以及拉平城鄉與農業區價值的相關配套措施滯後等,仍未獲得妥善解決;因此,國民黨建議將現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的期限再延長4年至6年,以時間換取空間,進行更多討論,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立委張嘉郡指出,國土計畫法討論多年,26日在內政委員會協商時赫然發現,內政部相關主張研究不足、有7項子法未具完善,也未跟立法院各委員進行充分論,只是一昧反對;內政部長劉世芳一再聲稱,「倘若農業權入法,會讓農地水泥化。」但事實剛好相反,這代表賴政府不了解人民需求,也是劉世芳對農業發展權的無知所產生的謬論。
張嘉郡表示,農業權入法可保障農地使用,又可讓農民獲得穩定收入,增加農地面積生產效率,絕對不是劉世芳部長口中的「一次買斷」;國土法最主要目的是保障糧食安全,全國各縣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希望能夠比照碳權方式進行年度交易,而非一次買斷;建議增訂國土法第32-1條文,補償制度參考德國「特別犧牲、特別補償」的法理。
立委柯志恩指出,如果相關執行、配套、子法均未妥善,會對農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例如,若農地被劃分到城鄉發展地區,未來商機無限;若被劃分到國土保育農業保護區域,將永世不得翻身。
立委許宇甄認為,連民進黨22位立委都提出展延版本,認為不該倉促上路。現行國土法著重在劃設功能分區,整部法「只有棍子,沒有糖果」。
立委楊瓊瓔說,民進黨執政後忘了農民、忘了地方、忘了基層,中央政府對於國土法討論不足、標準不一、子法不完備,連民進黨立委也不挺,「硬幹」後會看到人民的反撲,問題重重,賴政府還企圖甩鍋給地方政府,說分區圖還沒交,連配套子法都沒有,如何繳交分區圖?
立委丁學忠表示,雲林農民非常恐慌國土法明年上路,因為農民們都很清楚,一旦國土法實施之後,他們的土地使用自由就受到限制。
立委馬文君指出,南投縣境內有74%土地位於保育區,農業發展區23%,能夠成為城鄉發展區的土地,有部分落在國土法的劃分區域內。賴政府只用口頭承諾會給予原來區域內的建物就地合法,但在國土法內根本沒有看到相關條文。
立委王育敏提到,嘉義縣是農業大縣,雖然嘉義縣已經交出功能分區圖,但仍接到農民陳情,期盼能夠暫緩施行;例如阿里山在嘉義縣境內,山區很多地方被劃分農一, 完全不能開發。
立委游顥認為,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國土法冒然上路,卻不見內政部有跟地方農會或農民進行充分溝通;相關配套的子法共有23項,只發布16項,仍有7項子法進度不明,賴政府說在年底前可以完成,但包括《森林法》、《農業發展條例》相關部會溝通進度幾乎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