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罷免進入催票階段,各地街頭也開始出現廣告,台北市一處針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傅崐萁所設的看板遭拆,罷團自稱受到打壓、「被法律噤聲」。台北市建管處6日說明是因影響公安,並聲明「標準一致、一視同仁。」

這幅大型看板是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協助上架的街頭廣告,內容是選民對王鴻薇與傅崐萁、王滬寧對話的提出質疑與提問。罷團指稱,是在毫無預警下被王鴻薇提告「妨害名譽」,進而被檢舉程序瑕疵、遭迫拆除。多個罷團還為此齊聚抗議,喊出「看板會拆、民心還在」。
台北市建管處說明,由於大型違規廣告屢有遮蔽窗戶影響公共安全,甚或違反社區規約情事,所以類此案件均限期設置人自行拆除或補辦手續。
建管處強調,所有廣告物之設置與拆除,均依據「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標準一致、一視同仁,絕無針對特定個人或團體。
依據「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設置張貼廣告者,建管處可限期拆除,若屆期未拆除者,得對設置人處以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
建管處再次強調,凡接獲民眾檢舉違規廣告物,經建管處勘查屬實,即函文廣告設置人限期改善,並提供申請補正與說明機會。若於期限內未完成改善或提出合法設置許可,則依法裁罰並要求拆除,絕無偏頗或特例,秉持「依法行政、公平一致」原則辦理,確保市容整潔與法治公正。
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支持市府執法,她指出,事實上,罷團廣告被檢舉後,建管處曾依規定請罷團出具建築師認證可以遮蔽窗戶的證明,也給出30天的補件時間,但罷團遲遲沒有補件,所以才成了違法廣告看板。
柳采葳續指,該廣告4月上架,至今已違規上架兩個月,如果北市真的要打壓言論自由,在廣告上架第一天就應該拆除,能違規懸掛兩個月正是因為台北市政府嚴守法規和程序,「怎還有臉說這是政治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