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部分判決出爐!高雄市去年(2023年)發生一起圖書館性騷案,有位色狼看到穿著熱褲的美腿辣妹趴著睡午覺,竟然當場DIY,再把「嘉明」往女方的下半身潑過去,毀損罪部分他被判拘役50日。
高雄一名噁男在圖書館打完手槍,把精液抹在妹子下半身。(圖/示意圖,AI生成)
回顧整起案件,這起發生在去年7月30日下午的事件,被告施姓男子當時在高雄市立圖書館河堤分館內,看到一名正妹小D(化名)正趴在長桌上睡覺,熱褲跟美腿吸引他的注意,當場起了歪念,竟先跑到附近書架區深處DIY,然後再捧著滿手的「嘉明」,潑到小D的大腿跟熱褲上後,馬上逃之夭夭。
小D午睡醒來發現,又驚又氣,旋即請圖書館人員幫忙拍照存證,接著去報警及提告,施男被警方找到時,他對犯行坦承不諱,表示是看到小D的美腿一時「凍咩著」,才會做這種猥褻舉動,警方偵訊後將他依公然猥褻、毀損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旋即動作迅速起訴施男,理由是「短褲會與身體緊密接觸,屬於私人用品,被告將精液潑灑在女方短褲上作為洩慾的手段,讓原告感到極度厭惡及噁心,不可能清洗後再穿,已構成毀損要件」,結果施男除了被依公然猥褻、跟公然侮辱等罪起訴以外,又多了一條毀損一併遭訴。
但施男出庭時矢口否認有公然猥褻,強辯表示「我當時在書架那邊打手槍,旁邊都沒人,我只是把手伸到褲子裡,那根沒有露出來」,法官檢視監視器和相關事證,打臉施男,認定他犯行明確,觸犯毀損、公然猥褻罪、公然侮辱罪,為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之毀損罪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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