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交鋒翻版!通緝女靠「假身分」活19年 出國39次騙過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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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19年前一名王姓女子因為涉及毒品案,遭到檢方限制出境及通緝。然而,愛女心切的王父竟叫女兒利用一名「楊女」的名義辦假身分證及護照!

被通緝的王女拿著楊女的資料生活19年。(圖/翻攝自外交部)

據了解,王女透過使用「楊女」身分的身分證及護照成功躲了19年,甚至還出國39次,直到2021年才被發現!對此,王女依照違反入出國《移民法》、《護照條例》,被法院判3年徒刑,另外身分被「偷走」的楊女則被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本名姓王的王女於2003年涉入一起毒品案,被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也被限制出境。王父害怕女兒被關,異想天開讓看護楊女和王女「調換身分」,請楊女拿著女兒的照片至戶政事務所、外交部南部辦公室申辦身分證和護照。雖然身分證、護照上是楊女的資料,但證件上面的照片是王女的照片,王女就拿著楊女的假身分冒名活了19年!

此外,膽大的王女兩度申辦護照都未被外交部人員發現,輕而易舉出入國,讓人瞠目結舌。直到2022年1月,王女通緝被撤銷,跑到戶政事務所更名,才被外交部人員發現有異狀,報警調查後全案才曝光。

王女被捕後坦承自己當時是因為被通緝,所以聽父親的話拿著楊女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使用楊女的身分生活,但假護照是父親在2012年過世前才拿給他使用的。

檢警發現,王女使用楊女的身分出國39次,有時當天就回國;有時則是出國4、5天。對此,法院認為王女持有假護照出國39次,每次出國就代表一個罪刑,因此依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各處7到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3年。楊女則因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最終被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至於楊女提供身分證資料給王女使用,因當時戶籍法並未對「變造身分證」科以刑責,加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判楊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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