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區民代表黃再福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指控他與3名選民共謀虛偽遷戶籍,取得投票權後投票支持黃男,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3人遷徙戶籍目的是為領取復興區的補助金也有實際居住,駁回檢方聲請確定。
高院認為所謂「幽靈人口」指為特定之選舉,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虛設戶籍,實際未遷入居住,利用不實之遷徙登記取得投票權,影響該選舉區之選舉人總數、參與投票人總數,使該選舉區之投票率及各候選人得票率等產生不正確之結果。
但檢方指控的3人遷徙戶籍之目的,為領取復興區之補助金,且經常返回復興區址居住,住處內也確實保有其寢室,而非虛偽遷徙戶籍,檢方請求判決黃再福當選無效無理由,駁回確定。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