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00萬不還殺債主 李姓女嫌羈押禁見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苗栗縣通宵白沙屯驚傳唐姓婦人命案,通霄警分局循線追查出李姓女子因積欠唐女200多萬元,遭唐女追索,李女不堪壓力下竟設局將唐女誘往白沙屯海邊殺害,警方3日晚間9時將李女依殺人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11點多,法院裁定准押禁見,李女隨被移往苗栗看守所收押。

苗栗地檢署表示,承辦檢察官是以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及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性,所以聲押禁見。法官審理後裁定准押禁見。

李女3日晚間被移送苗檢,承辦檢察官立即召開偵查庭,並於10點40分左右聲請羈押禁見,隨移往地院召開羈押庭,由於現行刑訟法規定,檢方對被告聲請羈押,開庭審理時須有被告辯護人在場維持被告權益,因此,法院待被告辯護律師到場後開庭,法官審理至11點多裁定准押禁見,並隨移往苗栗看守所收押。

李女林姓丈夫原被警方列為重要關係人,經帶回分局調查後,發現林某在案發的2日當天,都在南投南崗工業區公司上班,有不在場證明,經釐清後將林某請回,但林某心繫妻子,所以陪同妻子赴地檢署,在得知妻子被裁定收押禁見後,情緒非常低落。

林某表示,妻子與唐女金錢往來情況他並不清楚,妻子一直都不告訴他實情,他也不認識唐女,月前,妻子私下向地下錢莊借了20萬元周轉,不到一個月竟連本帶利竟成70萬元,妻子還不起,錢莊討債找上他,他才知道妻子向錢莊借款,但經追問,妻子仍未告知積欠唐女債款內情,直到2日晚間,警方找上門後才知妻子闖下大禍,他當場驚呆。

林某說,他和妻子育有一對雙胞胎,都已就讀國中,2日晚間,孩子目睹他和妻子同被警方帶走時,造成很大震撼,他目前被排除涉案,但後續妻子的法律問題,他得獨力扛下,事發後,親友鄰人都來關心詢問,他擔心會對孩子心理造成傷害,但畢竟是妻子造成的,他必須承擔。

中時 謝明俊、巫靜婷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