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葉男因遭地下錢莊逼債,本月4日下午持玩具槍闖進板橋區遠東路玉山銀行,劫走50萬元現金後騎車逃逸,不料當晚就在中和區住處遭逮,檢方訊後依涉犯加重強盜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今偵結本案,認為葉嫌坦承犯行,且塑膠製的玩具槍不具殺傷力,改依一般強盜罪將葉嫌起訴。
起訴指出,3月4日下午3時許,葉嫌持外觀與真槍極度相似的玩具槍,闖入板橋區遠東路玉山銀行板信分行,高舉槍枝走向二號櫃檯,將槍口對準銀行員,順利將抽屜中50萬元現金一掃而空,隨後騎著向當舖借來的摩托車逃逸。
當晚7時許,警方循線在葉嫌中和區住處將他逮捕歸案,葉嫌坦承搶得的現金都用於還債,以郵局臨櫃和ATM存入方式轉帳予地下錢莊33萬元,故贓款僅剩17萬元,警方依加重強盜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檢方今偵結,考量葉嫌所持槍枝為玩具空氣槍,不具殺傷力,且為塑膠製,與兇器有別,不得依刑法攜帶凶器加重強盜罪嫌,改依強盜罪嫌將他起訴。
中時 許哲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