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與前女友爭吵,竟毆打對方還扯破內褲用手指性侵得逞,並辯稱只用手、沒用生殖器,檢方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李姓男子與前女友育有2子,分手後各扶養一人。被害女子指控,去年10月到李家看小孩,兩人發生爭吵,李男不但毆打她還強扯她內褲,用手指性侵得逞。
李男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是互毆。不過據聯合報報導,被害女子母親作證指出,她趕到現場時女兒哭喊已被李打了1個鐘頭,而到場處理的警察問李男有無性侵對方,李男還說,「我又沒有用生殖器,我只是用手」。
檢方根據這些證詞、女子到醫院驗傷,還有被扯破的內褲佐證,認為李犯嫌明確,同時觸犯傷害、強制性交,偵結從重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他。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