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宜民8日起開始追蹤農委會網軍相關標案,一再遭到農委會拒絕,昨晚陳宜民收到農委會回文,堅決不提供,還要求立院以成立「調閱小組」方式才願提供資料。陳宜民質疑,其中到底有多大的弊端,需要上升到最高的層級,需要護航到這麼誇張的程度。
陳宜民指出,近幾年來,立法院所成立的「調閱小組」,包括「浩鼎案」、「服貿案」、「核四案」,以及「慶富案」、「張天欽事件」、「蘇啓誠輕生案」等重大爭議事件,農委會也只有在2004年,針對「扁政府接管全國農漁會信用部」、「美牛案」成立過調閱小組,這些無一不是有重大社會爭議引起紛擾,或是疑似弊案的案件。
陳宜民質疑,農委會若自稱沒有網軍,為什麼一再地拒絕立法院、審計部合理合法的預算監督,並且把此一個案主動上升到需要成立「調閱委員會」的層次才能提供,恐怕正是心裡有鬼。
農委會於3月19日發函給陳宜民辦公室,指稱《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祕密或經營事業上有關之資訊,其公開或提供有侵害該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利、競爭地位或其他正當利益者」,陳宜民指出,農委會完全忘記,同一條第7項也寫的很清楚,「對公益有必要者不在此限」,顯然農委會堅持要成為超越法律的部會,自己擴張解釋法條,堅持迴避監督。
陳宜民批評,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甚至恐嚇媒體,他說如果特定媒體再用「農委會養網軍」這樣字眼絕對提告,但事實上,以第三人稱在PTT或社群發文,本就是網友戲稱的「帶風向」,如果標案只是單純聘雇小編,那108年1450萬以及106年1200萬的預算金額,又明顯大的不合理。
陳宜民呼籲,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應該主動公開所有農委會執行闢謠的內容,以及106年已經結案的結案報告,才能降低國人的疑慮,否則人民對於政府機關用預算聘雇網軍的懷疑,是無法抹滅的。
陳宜民說,農委會如果主動提告,慣例是使用政府預算提出訴訟,萬一敗訴又獲得一個「法院認證」的網軍,對輿論來說恐怕更為不利,並且所有標案的資料也將成為證物,在法院以及判決書中公開,如果陳吉仲腦袋清楚的話,恐怕不敢走這一步也成為笑柄,讓全國人民「笑你不敢」。
中時 周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