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某化工公司楊姓董事長遭女助理指控,在澳門飯店總統套房內對她猥褻及性侵得逞,刑事部分因發生地在外國處分不起訴,但民事侵權損害賠償部分,女助理提告求償150萬元,一審判楊董免賠,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楊董利用權勢侵害女助理的貞操權及性自主決定權,逆轉判賠40萬元,全案定讞。
2018年1月女助理陪楊董出差數日,入住澳門酒店的總統套房,兩人協議楊董睡主臥室,女助理睡次臥室。某天晚上,楊董痛罵女助理不懂百家樂玩法後,將房間所有燈、房門關上,要女助理替他做頭皮保養。女助理不敢違抗,但沒想到楊董竟藉機親、舔、撫摸女助理胸部,還將手指插入她下體性侵。
女助理事後打電話向飯店經理求救,沒想到經理竟私下通報楊董,楊董還派人在房間監視、軟禁女助理2小時。女助理找機會趁隙脫逃,才順利搭機逃回台灣報警。
女助理也在社群媒體Dcard上以「澳門,永遠的夢魘。高雄女孩,請你小心」為題發文,揭露被性侵的過程,網友也主動肉搜出公司名稱,提醒不要有人再受害。
由於事發生地在澳門,非刑法效力所及,橋頭地檢署最後處分不起訴。但女助理民事部分求償150萬元,楊董辯稱兩人互動親密,有曖昧之情,一審法官勘驗當天雙方對話紀錄、認定2人關係密切,最後判楊董免賠。
二審法官認為,女助理礙於楊董是老闆,才會藉故回應一些言語或一些動作,並試著轉移話題,並非曖昧。認定楊董利用權勢,侵害女助理的貞操權及性自主決定權,判他需賠償40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