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的竹科楊姓工程師,認識酒店李姓小姐,將租屋處供她借放物品,李女取得鑰匙竟找劉姓和馮姓2名男子進屋行竊,楊男返家見門被反鎖敲喊「誰在裡面?」劉、馮2人為脫身持菜刀開門,脅迫楊男進屋關入隔間,3人帶著竊得的30餘萬元財物逃逸。
楊男在3人離去後打電話連繫房東報警,警方從大樓監視器發現李女涉案,循線逮捕劉、馮2名嫌犯。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以李女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0月,劉、馮2人犯準強盜罪,均累犯,處有期刑徒7年2月。
檢警調查,被害人楊男在酒店認識24歲李姓小姐,李女因和室友吵架,向楊男借錢要自行租房居住,楊男臉有難色不想借,但先提供樓中樓的租屋處讓李女借放東西,並交給她鑰匙和磁扣,李女將寄放物品後認有機可趁。
去年12月4日晚9時許,李女找劉、馮2男開車至楊男租屋大樓的地下停車場,以鑰匙和磁扣順利進屋後反鎖,翻箱倒櫃竊取楊男12萬元現金、筆電等價值30餘萬元財物。
楊男因隔天到國外出差提早下班,在3人進屋竊財約35分鐘後返回住處,發現門被反鎖且屋內有人交談聲音,不斷敲喊「誰在裡面?」
李女怕被認出躲進小房間,劉、馮2人在屋內廚房各持1把菜刀,劉男開門後,馮男揮舞菜刀對楊男恫嚇「若不想受傷,就乖乖上樓!」楊男被押至樓上關進隔間,馮男通知躲藏的李女出來,3人將竊得的30餘萬元財物帶走,朋分花用,警方逮獲3人時現金只剩1萬3千元。
劉、馮2人否認犯準強盜罪,供詞反覆,法官認2人昧於事實答辯,犯後態度不佳,持刀威脅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身心衝擊非輕,量處上述之刑。
中時 羅浚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