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被判相當重的刑期,但是孩子寶貴的生命卻已挽不回!2020年發生的非法保母劉庭妌與丈夫,因為不滿受托的3歲男童不停哭鬧,竟然活活用各種殘忍手段將他虐死,最高法院今天(9日)做出宣判,依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張竣堯12年4月、劉庭妌11年8月,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最高法院。(圖/Googlemap)
回顧全案,劉庭妌、張竣堯除了不滿男童哭鬧,行兇的另一原因竟是因為男童的父母延遲給他們保母費,虐童時一開始是故意讓孩子挨餓,這樣的虐待從2020年5月至9月25日,為期4個多月,男童因此在2歲多時只有12公斤,到了3歲身高竟然只有92公分。
而檢警也查出,2人對話紀錄中,竟然有「你有沒有偷給他吃飯」、「餓死不關我的事」、「繼續餓吧」、「給錢才給吃,不給就繼續餓」等語,要讓男童慢性營養不良的意圖相當明顯,令人髮指。
而劉、張2人甚至用腳重踩男童的腹部多下,外加踢腹部、賞巴掌、用雜物毆打等行為,直到2020年9月24日男童發燒,2人竟不帶他就醫,只餵少許的雞湯跟水,隔天就發生男童當場身亡,連送醫都來不及的的憾事。
全案到了更一審,原因是在一、二審都被判10年以上重刑的2人,在二審時判決被最高院撤銷,故發回更審,劉庭妌出庭時終於坦承犯行,張竣堯卻翻供,又否認有虐童,他辯稱孩子都是劉女在照顧,他只有因為男童「手拿大便」打了他2下僅此1次,他也曾提供藥膳、雞湯、甜湯給男童食用。
但更一審的法官根據卷證資料,與證人「張曾經說過,經說小孩不乖就要打,自己小孩也是這樣管教的,他在家還會叫小孩打架,「都是我兒子打他,他都不敢還手」,加上法醫也出庭作證表示「男童下體整個都爛掉了」,最後完全不採信張竣堯的說詞。
更一審法官表示「2人照顧男童,本應善盡職務,充分照顧男童、提供生活所需,但2人明知男童年幼,需耐心教導、管教,也知男童父母縱即使拖欠保母費,也與男童無關,不得轉嫁對父母的不滿,而對男童洩憤」、「2人長期施暴、凌虐導致男童身亡,使男童父母承受永遠無法彌補的喪子傷痛,犯罪情節嚴重,且2人至今均未能與男童父母和解並獲原諒。」
更一審法官最後裁定:「審酌劉女審理時坦承犯行,終知悔悟,而張一度坦認犯行,但之後又否認犯行,且飾詞辯解,改判張12年4月徒刑,劉女11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就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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