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昇/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5)日表決《社會福利基本法》,雖然在野黨團要求修正部分條文,但民進黨團仍以多數優勢表決三讀通過。
《社會福利基本法》在立法院表決後三讀通過。(圖/記者黃彥昇攝)
根據委員會通過條文,政府應考量社會結構變遷,訂定社福政策綱領,至少每5年檢討一次,若有重大社福政策,中央政府得衡酌補助地方政府。不過,有關肯認多元文化、社會救援、福利服務以家庭為中心、民間參與政策機制等條文,仍與在野黨團無共識,因此逕行表決。
《社會福利基本法》表決通過後,中央政府應考量國家政策發展方向、經濟與社會結構變遷情況、社會福利需求及總體資源供給,訂定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並至少每5年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