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姓女保母全天候照顧4個月大男嬰,在2018年1月3日凌晨餵奶後,僅稍微拍嗝,即安撫男嬰入睡,自己在旁睡著,清晨5時30分許發現男嬰臉色蒼白,送醫不治。經法醫研究所鑑定,男嬰因感冒呼吸道感染、溢奶及肺炎等原因,導致呼吸衰竭死亡。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男嬰父母據此提出民事求償,台中地院以何女疏未注意照顧,判賠631萬餘元,仍可上訴。
何女是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的專業保母,在2017年11月16日受託在家全日托育3個多月大的林姓男嬰,男嬰在同年12月6日感冒,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而有喝奶吞嚥不順,男嬰父母在同年12月30日帶回照顧,當晚餵奶時已有因痰夜哭而不喝奶狀況。
何女在1月3日凌晨餵完約150cc的牛奶後,僅稍微拍嗝,男嬰吐口含奶的痰後,並以枕頭墊住男嬰背部、以棉被包裹腹部,安撫他側睡在彈簧墊上,自己則因勞累而在旁睡著。何女直到清晨5時30分許發現男嬰臉色蒼白,實施CPR急救後,呼叫送醫不治送醫急救不治。
案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研判男嬰生前因患有吸呼道感染、肺炎,又因溢奶造成呼吸道牛奶吸入、窒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台中高分院將過失致死罪判處何女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男嬰父母並據此提出民事求償。何女答辯指稱,嬰兒溢奶及吸入牛奶時間,並不排除是在她接手照顧以前等理由。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根據法醫研究所研判,因男嬰每3小時就喝一次牛奶,牛奶何時進入男嬰肺部難以評估,但食物吸入肺部常會造成呼吸困難,身體不適等症狀,最有可能主要是在最後一次吐奶吐痰;且何女餵完奶後讓男童側睡,並因勞累睡著,致男嬰無法翻身因牛奶吸入呼吸道,加上感染肺炎而引起窒息,認定何女疏未注意照顧,應負賠償之責,判何女應賠償林父318萬餘元、林母313萬餘元,共計63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