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院拍板通過保險法修正,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及社福事業規定,外界質疑可能形成保險業介入長照機構或操控公共建設的疑慮。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不會有相關疑慮。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裁示中說,修法是為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產業、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放寬保險業擔任公共投資及社會福利事業董事、監察人原本最多只能有1/3的比率之限制,希望藉此提高保險業參與投資公共建設或長照機構的意願,另並強化對保險業管理法制,以健全保險業財務結構與受險能力。
保險法修正重點,主要在於修正第146條之5,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及社福事業派任董監事不得逾1/3席次的限制,以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並增加其投資意願及強化對被投資對象的監督管理機制。
黃天牧解示,保險法修正外界擔心可能衍生社福及公共建設被保險業壟斷疑慮,但這次修第146條之5,原條文本來就是包括公共建設,專案運及社會福利等範圍,這次修法意旨是要把保險資金在擔任公共建設的董監事比例,不受限制提高誘因讓保險業能投入公共建設。只是條文中文字有包括社會福利,為簡化起見沒有把社會福利排掉,但依衛福部的長照機構法人條例第33條,本來就有規定,營利的法人社員指定代表及外國人擔任董監事者,其人數合計不得超過1/3,且不得擔董事長。
他說,現況也就沒有保險業去投資,所以修法最多只是對公共建設產生效果,對於社福事業,完全要遵照衛福部主管機關規定,所以不會有任何保險資金去投資長照的疑慮。「這次完全是針對公共建設,只是條文中有社會福利」。
另外,黃天牧也說,有人認為修法後公共建設保險業都可投資,會不會被保險業所掌握,但這個也要放心不會有問題,所有中央及地方政府如果願意把公共建設、BOT釋出給保險業投資,主管機關可決定,哪些公共建設讓保險業投資,主控權在中央地方政府機關之手,所以不會有保險業操控公共建設的疑慮。
他並說,現在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4000多億,其中有的也滿有創意,有些縣市汙水下水道、綠能、光電及太陽能都是保險業可以協助政府發展經濟的產業類別。這次修法是希望1/3公共建設董事的限制能打開,讓他有誘因,但不會有介入長照機構或操控公共建設的疑慮。
行政院祕書長李孟諺表示,保險法已放寬了,但衛福部對投資長照仍有相關規定,政院會請衛福部再做考量,如何讓保險資金可以挹注社會福利,又不會造成長照等社會福利機構財團化,希望之間能找到折衷平衡,所以衛福部法令會另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