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婚仍未合法 伴侶盟再籲:政府應加快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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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今日公布「跨國同婚-當愛跨越國界,婚姻還沒平權」專屬網站。(伴侶盟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
伴侶盟今日公布「跨國同婚-當愛跨越國界,婚姻還沒平權」專屬網站。(伴侶盟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

伴侶盟今日公布「跨國同婚-當愛跨越國界,婚姻還沒平權」專屬網站,公布5篇跨國同性伴侶口述訪談專題報導、4個正在進行的司法訴訟個案進度、以及跨國同婚一國四制的解套策略,呼籲政府加快腳步,儘速完成跨國同婚法制化。

參與專題的中山大學社會系陳美華教授指出,台灣經常被西方社會視為是亞洲國家中對同志最友善的國度,跨國伴侶無法結婚明顯成為美中不足之處。跨國伴侶的課題提醒我們,在國界消弭,越來越全球化的年代,國人透過旅遊、留學、線上交友開展跨國親密關係的情形越來越普遍。同時,外籍移工和國人談戀愛的情形也越來越多。這都使得跨國同性伴侶關係如何法制化的問題變得越來越迫切。

資料顯示,因為很多跨國伴侶無法結婚的緣故,只能以短期停留簽證在台灣居留,甚至為了取得更長期的停留而轉換各種簽證與移居身份。同時,為了取得這些短期簽證也經常付出高昂的經濟代價,對經濟弱勢的伴侶造成很大的沉重負擔,連帶地也使得這種跨國關係更難維持。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正因為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只能以觀光簽、學生簽、打工度假簽等方式停居留在台,今年疫情爆發後,許多拿著觀光簽與打工度假簽的跨國伴侶因為簽證到期被迫出境,至今無法再入境,疫情打亂的生活,被迫分隔兩地,疫情中國家眼中的家人才有入境團聚資格,更凸顯了跨國伴侶不能結婚所被剝奪的一切,其實是非常基本與迫切的需求。

為了讓跨國伴侶早日團聚,伴盟建議行政機關乃至司法院都可以透過函釋,解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公序良俗」,應包括締結同性婚姻基本人權價值,並以第8條排除現行涉民法第46條的適用,先讓跨國同婚在實務上有明確依據。若擔心法律安定性,可日後再提出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

「跨國同婚-當愛跨越國界,婚姻還沒平權」網站入口:https://tapcpr.org/main-topics/ts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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