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無論開車或搭車都必須繫上安全帶,而沒繫或是使用方式錯誤,都會依法被開罰。最近有一名女子開車行駛高速公路,繫上安全帶卻把它置於腋下,事後收到一張3000元罰單。對此,交通局指出,繫上安全帶未符合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國道警也強調,罰鍰絕對不是刁難民眾。

有民眾今(19)日在社群Threads發文表示,父親收到一張汽車罰單,原因是家妹開車外出,繫上安全帶後沒有繫好,猜測她應該是覺得安全帶過緊,才把安全帶放在肚子和腋下,被監視器拍下開了一張3000元罰單,原PO也直呼「罰單很重、很痛」,以家人的經驗提醒大眾務必正確繫好安全帶。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一般道路上行駛未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罰鍰;若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則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據交通部「交通安全網入口」資料顯示,未依照正確方式繫安全帶恐違反「三點式」安全帶設計規定,繫安全帶應確實緊扣,避免扭曲或反轉,鬆緊度保持適中,腰帶需位於腰部以下,肩帶則應置於手臂上端以上。
至於國道警察也指出,人類肩胛骨能承受的力量比胸骨更大,發生撞擊時,肩膀能較好地承受安全帶勒緊的力量,因此規定「肩部安全帶應置於手臂上端以上」,若將安全帶從腋下繞過,不僅在撞擊時無法發揮保護效果,還恐勒住胸骨,造成二度傷害,並強調開罰絕對不是刁難民眾,而是要提醒正確使用安全帶,保障民眾自身安全。(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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