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今日針對媒體報導該公司今年6月虧損擴大一事提出澄清,表示虧損約112億元主要是依據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必須認列114年第二季海外礦區資產減損損失122.7億元,並非外界質疑的調降電業用戶天然氣價格所致。

台灣中油指出,身為公開發行公司,必須依據相關法規每半年進行所屬資產評價並認列損益,相關資訊已於8月13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揭露,呼籲外界勿過度聯想。
針對天然氣價格調整議題,台灣中油說明,國內天然氣價格調整均依據政府核定的計價公式進行,考量因素包含國際油氣價格、匯率變動等。由於近期新台幣兌換美元匯率升值,整體進口氣源成本降低,在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後,才調降114年6月國內電業用戶(含民營電廠IPP)天然氣價格。
對於不同用戶調幅差異,台灣中油強調,這是因為原始價格基期不同所致,並非基於個別公司經營考量而有差別待遇。
台灣中油進一步表示,近年來因應COVID-19疫情、俄烏戰爭、國際地緣政治情勢變化,以及國際油氣價格劇烈波動等因素,公司配合政府照顧民生與穩定物價政策,持續吸收相關油氣產品價格。雖然目前營運處於虧損狀態,但仍將持續致力開源並撙節費用,同時推動能源轉型與優化企業經營,以追求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