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王姓少年判刑4年 最高法院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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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薛貞國殺警案,「中山聯盟」王姓少年在案發當晚見薛男倒地,他以腳踹踼2下後離開,歷審將他依聚眾鬥毆下手傷人致死罪判刑4年,但最高法院認為王姓少年是否知悉薛是警察仍加以施暴,此部分高院未調查,因此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同案被告「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去年遭高院加重改判10年、9年,另有被告從一審判刑8月改加重為7年半,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案發後2年才被警逮獲參與殺警的林立凡,上月遭最高法院判刑9年定讞,已入獄服刑。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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