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身為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的創辦人趙長鵬,2023年因涉及在美國洗錢,遭判處監禁4個月。
趙長鵬在擔任幣安執行長期間,涉及洗錢。(示意圖/Pixabay)
這個量刑比一般洗錢必須接受的1年至1年半還要低。據CNN報導,趙長鵬在量刑聽證會前,寫了一封信給法官。信中他表示,自己在擔任幣安執行長期間,並沒有採取對的反洗錢措施,因此向法官道歉,另外他還說,自己現在才明白問題的嚴重性,「言語無法描述我有多後悔,但我絕對不會再讓這種事發生了。」
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認為,趙長鵬將幣安的增長與盈利能力看得比美國法律還重要,且控方沒有證據能證明趙長鵬事前不知道是非法活動,認為判處3年刑期過長,所以做出了判處趙長鵬監禁4個月的決定。
在這之前,檢察官還發現幣安容許哈瑪斯、伊斯蘭國等恐怖組織在幣安平台上進行與兒童虐待、毒品還有恐怖主義融資有關的交易,而且也沒有標記獲通報含有洗錢風險的交易,因此對幣安提出告訴。
2023年的秋天,趙長鵬認罪並放棄上訴權,換取不多於18個月的總刑期。之後,幣安也同意支付約40億美元(約新台幣1305億元)的罰鍰,而趙長鵬也同意辭職,並且罰款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