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新竹有位妹子日前突然嗜睡起來,一驗孕發現竟然「2條線」,而且小孩已經6周大,推算日期後怒告男友人,全案到二審仍維持乘機性交罪3年8個月的刑度。
妹子驗孕發現自己竟然有了6周大的孩子,怒告男友人性侵。(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判決書資料,整起案件發生在新竹,確切時間是2021年2月8日至9日,原告曉華(化名)表示,當天被告謝姓男子說要接她去唱歌跟吃飯,當天她1個人喝了啤酒、2、3瓶小瓶透明的伏特加,對喝到幾點、怎麼回家都沒有印象,因為隔天她在家裡醒來時,看著身邊的謝男跟她自己衣服都穿好好,她根本不知雙方有上床,直到同年3月間她嗜睡,朋友懷疑她有了,她買驗孕棒驗得知自己懷孕。
曉華就醫檢查發現小孩子約6周大,醫生推算的受孕時間,跟謝男送她回家的那天相當接近,她曾傳訊息給謝男的媽媽表示:「我基於信任才會讓謝oo擔任安全駕駛,結果卻遭到性侵,要不是發現懷孕,我也不知道妳兒子對我不只一次,假借信任之名,對我做禽獸之實」之後謝男還傳訊息拜託她先不要報案、備案,「我們週六談完再決定好嗎」。
謝男出庭時表示,曉華酒量很好,當天雙方上床後,曉華還能清醒狀態下傳訊息,而他跟女方在2021年1月24日及同年2月4日,也都有上過床,他事後都有提醒「要吃事後避孕藥」,但並不知道曉華是否真的有吃,他2021年2月9日以後傳了「對不起」、「錯在沒考慮妳的感受」等訊息,是針對沒有進行保護措施的部分,而非承認他有性侵。
新竹地院一審法官判謝男涉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而他自白的2021年跟曉華上床的那2次,則獲判無罪,全案經謝男、檢方都上訴進入二審,高院法官認為,曉華2月8日當天連自己怎麼離開ktv、怎麼回家都不知道,可見原告當時「已處於酒後意識不清,對外界事物認知能力顯著降低」。
新竹地院。(圖/Googlemap)
法官也表示,雙方前2次上床後都會吃事後避孕藥,所以曉華如果得知2月8日當天有上床的話,不可能置之不理沒吃藥,因此維持一審判決,理由仍是「被告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利用原告酒醉時性侵」「一審量刑無違法或不當之處」,仍判3年8個月,謝男還有權再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曉華在事發當天對於自己如何離開KTV、回家的過程皆無印象,可見她當時確實已經處於飲酒後意識不清、對外界事物認知能力顯著降低的狀態,而法官也指出,曉華與謝男前2次發生性行為之後,均會購買並服用事後避孕藥,如果她得知兩人在當天有發生性行為,不可能完全置之不理,因此認定是謝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利用曉華酒醉時性侵,由於一審量刑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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