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除了因議長賄選案遭起訴,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外,去年九合一大選競選期間,邱莉莉因不滿遭人在網路上辱罵,前往警局提告時,竟在警局內當場拍桌,摔擲手機,還對執行職務的員警辱罵「你們都沒路用」,甚至還飆「三字經」,台南地院認定邱莉莉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因對員警標罵粗口,遭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圖/翻攝邱莉莉臉書)
根據台南地院的判決書,邱莉莉於去年12月7日晚間,因得知在網路上遭惡意攻訐,前往中正派出所欲提告妨害名譽,當時是由分局長朱信憲、偵查隊長林逸新協助處理,不料邱莉莉卻在警局內大聲拍桌、摔擲手機,還對朱、林兩人飆罵「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甚麼?你保護罪人啦!」、甚至於還爆粗口飆罵「三字經」。
事發後,邱莉莉在警局內的行徑遭蔡淑惠議員在質詢時爆出,議長郭信良裁示,將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調閱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確認本案事證明確,邱莉莉犯行洵堪認定。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邱莉莉的言詞、舉措,依現今一般社會通念,均屬侮辱、貶抑用詞,超出理性批評範圍,因此依《刑法》第140條之侮辱公務員罪,判處邱莉莉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對此邱莉莉作出回應,表示已誠摯認錯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