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今(13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駁回林秉樞與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林秉樞一審遭判2年10月,其中僅傷害罪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不過由於之前林秉樞遭羈押226天,等於只需要服刑14天。而林秉樞得知判決結果後,透過律師再次對於社會資源以及司法資源的耗費,以及對於被害人的傷害,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案,二審駁回上訴請求,維持2年10月刑期(攝自中天新聞)
林秉樞造控對高嘉瑜施暴,一審依妨害秘密、加重誹謗、傷害罪、強制罪、恐嚇罪、妨害電腦、偽造文書等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可易科罰金,其餘合併應執行刑2年2月可易科罰金78萬元。
林秉樞今天並沒有到法院聆聽判決,不過他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對於社會資源以及司法資源的耗費,以及對於被害人的傷害,再次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而林秉樞委任律師陳頂新表示,今天的判決,被告方與檢方上訴均駁回,具體理由還不得而知,那些部分是可再上訴,這個部分會等收到二審判決書後,跟當事人討論再做定奪。
如果依照目前刑期來看,只有傷害罪8個月刑期不得易科罰金,而由於林秉樞先前已遭羈押達226天,等於一旦定讞後,林秉樞只需再服刑14天,同時繳清罰金78萬元即可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