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阿北不治!行車糾紛持刀反遭打倒 Cheap挺黑衣男:被砍不能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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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68歲李姓烤肉店老闆,本月6日在北屯中清路與35歲葉姓男子因超車引發行車糾紛,李翁持摺疊刀下車理論,葉男則出拳重擊李翁頭部,李翁送醫搶救5天仍宣告不治。事件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68歲李姓老翁與35歲葉姓男子行車糾紛肢體衝突案,李翁事後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68歲李姓老翁與35歲葉姓男子行車糾紛肢體衝突案,李翁事後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百萬網紅Cheap今(11)日傍晚臉書發文:「拿刀砍人的阿北,反遭黑衣男打趴在地,結果今天掛了。家屬已提告,大概就是『防衛過當』、『過失致死』、『殺人罪』吧。但一個主動亮刀的人,甚至都把人砍到流血了,本來就要承擔你死我活的結局,你以為是中國功夫點到為止喔?對方沒有義務陪你控制力道吧?難道被砍還不能還手?」

Cheap認為:「人家都被砍了,當下當然是要解決這個拿刀的人,而不是一邊流血,一邊計算:『我會不會出手太猛?等等把人打死了怎辦?』砍人的時候不講武德,被打趴了才哭說『用力過猛』,不是很怪嗎?你看影片,葉男衝上去擒抱時,阿北手上仍握刀,而且拿刀的手再次舉起,不就是要砍人嗎?那要怎麼判斷:他會不會再次砍我?且誰知道他是不是回車上拿更猛的武器?人家徒手反擊你拿刀的,家屬你好意思提告?」

李翁命案的法律問題在網友間引發熱烈討論,Cheap發文3個多小時就吸引破千則留言,許多網友表示挺葉男:「拜託判正當防衛」,還有網友回顧過去防衛過當案例:「之前有賊人進屋,丈夫為了保護妻兒失手殺死匪徒結果坐牢的」,也有網友認為葉男仍有法律責任:「有看到其他報導有寫阿伯倒地無行為能力時,他最後還去頭補上一腳~如果是真的,那他可能會有過當的問題」,事件持續引發正反面兩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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