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主張政務官違法錯誤決策浪費的931萬公帑應追回 蘇貞昌不給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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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針對公懲會已認定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違法且不當作為造成國庫損失,他進一步主張,應追回陳英鈐浪費的931萬元,但行政院長蘇貞昌並未直接給予明確回應,只說尊重判決,該怎樣做就怎樣做。

依照公投法,政府機關對公投的意見書應於投票28天前公告,但2018年陳英鈐辦理公投時,先於10月24日公告了行政院對各公投案所提的意見書,卻又在11月2日重新修改意見書內容後公告,並據此印製成公報發送給家戶,而該年公投於11月24日投票,中選會此舉明顯違反28天前公告規定,隨即被行政法院裁定違法,中選會因此多花了931萬於報紙上刊登撤銷公告。

為此日前公懲會也作出決議,認定陳英鈐不僅造成國庫損失,而作為造成公投公報上刊登的是經撤銷的修正版意見書,合法公告意見書反而未刊登於公投公報上,影響民眾投票意願,損害政府公信力,判處陳英鈐罰款20萬元

因此林德福今天指出,政府預算都來自民脂民膏,但官員錯誤卻由百姓付錢,希望蘇貞昌引以為戒,至於多花掉931萬登廣告的公帑,部會首長不能逃避,依審計法一定要追回,主動負起賠償責任,請問蘇貞昌怎麼看?蘇貞昌回稱2018年選舉辦得不好,並未回應是否追回。

林德福表示中選會登廣告的錢是民脂民膏,應針對當初通過的主委追究責任,如果官員不負責任,做不應該的動作後要全民負擔沒道理,先錢花掉的931萬應追回來?蘇貞昌表示,他的態度是經一事長一智,那件事情作不好,所以痛加檢討,主委換人,2020選舉也辦理的很好。對於是否追回931萬,蘇貞昌只說「我們尊重判決,該怎樣做就怎樣做」。林德福提醒,公懲會判定後,審計部本來就該追這筆錢,如果沒有追,是審計部失職。

中時 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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