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台北市議員、律師魏憶龍去年發生車禍,與1名騎機車的賴姓婦人擦撞,致賴婦受傷送醫。原本雙方調解不成,魏遭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意外的是,台北地院今開庭,賴婦改變心意,最後同意無條件和解撤告,法官將擇期判決公訴不受理。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9日下午1時許,魏憶龍開車行經金華街183巷,由北往南前進,賴婦則騎機車從愛國東路從西往東行駛,穿越路口時,不慎擦撞到魏的車尾,摔倒受傷,所幸送醫後無大礙。
車禍鑑定報告指出,魏行經閃紅燈路口未停止,待無車輛才起步,賴婦則有暫停,但仍撞上魏車,雙方均有過失。婦人原求償2萬餘元,但魏認為他也有車損,雙方自負自己的損失即可,北院今開庭,賴婦改變心意,同意無條件和解。
魏憶龍庭後受訪,引用聖嚴法師的12字箴言:「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表示希望事情有圓滿的結果,就算法官判他有罪,也會面對、接受。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