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流浪貓絆倒致傷殘怒告投餵者 法院「這原因」判他獲賠10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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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街頭貓狗可別亂餵!大陸上海一名男子去羽毛球館打球,意外被流浪貓絆倒導致傷殘,讓他一怒之下提告投餵者求償,法院近日宣判,受傷男子獲賠24萬人民幣(約106萬元新台幣)。

上海男子被流浪貓絆倒致傷殘怒告投餵者。(示意圖/pixabay)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一起案件,上海閔行區吳某與同事去羽毛球館打羽毛球。接球時沒注意右腳踩到了貓肚子上,隨後摔倒受傷,構成十級傷殘。吳某將該羽毛球館公司及流浪貓餵養者肖某起訴至法院。

據悉肖某在羽毛球館工作,其辯稱只有投餵的行為並非飼養,然肖某同事林某表示肖某會在廁所門口固定投餵流浪貓,還帶貓去洗澡、看病。

根據以上行為,法院認定流浪貓與肖某「構成飼養關係」,故肖某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吳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40198.20元人民幣,該羽毛球館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相關新聞引發網路熱議,網友反應兩極,不少人認為判決合理「喜歡就帶回去,不要只是為了滿足自己投餵的欲望」、「都在球場內養了還定期洗澡這些,就不是屬於流浪貓了」,也有人認為「現在可以碰瓷貓了」、「自己踩到貓摔倒索賠,我還以為貓咬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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