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惡男拿鐵鎚重擊流浪貓 遭逮瞎掰「只是嚇嚇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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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日前發生一起虐貓案,一名男子深夜持鐵鎚重擊流浪貓,把貓咪打到重傷氣胸,警方獲報後於17日循線將男子逮捕到案依動保法送辦,最重可判刑2年罰款200萬。

男子無故虐貓遭查獲送辦。(圖/翻攝畫面)
男子無故虐貓遭查獲送辦。(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嫌犯謝姓男子(39歲)16日深夜10時許,在三重區三和路四段203巷內,手持鐵鎚朝躺在民眾機車腳踏墊上休息的流浪貓攻擊,可憐的貓咪被打到重傷,傷勢包括氣胸、臉部挫傷及雙後肢指甲斷裂。

流浪貓遭虐重傷送醫治療。(圖/翻攝畫面)
流浪貓遭虐重傷送醫治療。(圖/翻攝畫面)

附近愛貓民眾目擊全過程並將監視器畫面PO網,畫面一出引起網友關注痛批,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與轄區三重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追查,動保處人員於17日晚間9時許找到受傷的流浪貓緊急送醫目前仍在治療中。

警方查扣虐貓工具鐵鎚。(圖/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虐貓工具鐵鎚。(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虐貓嫌犯謝男身分,17日晚間22時5許將他查緝到案,謝男應訊時坦承拿鐵鎚打貓,但辯稱只是路過看到「想要嚇嚇牠」而已,無殘害意圖,警訊後依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故意傷害動物,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函送,依法可處 1萬5千元以上 7萬5千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表示,本案因醫院表示遭虐流浪貓傷勢嚴重,將改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一項辦理函送,該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生命,若發現任何虐待或傷害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 110 報案或通知動保機關,共同維護動物權益與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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