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台南新營區1名林姓婦人因不滿附近廟宇的線香煙霧飄進家裡,兩度到廟裡折香、倒水進香爐,廟方氣炸提告,台南地院判處林婦5000元罰金。民俗專家廖大乙則警告,「滅香火」恐惹禍上身。
根據判決書,林婦住家距離約100公尺外有處廟宇,由於長期吸入燃燒線香的煙霧,林婦擔心危害身體健康,於是在今年1月兩度到廟宇把香爐內的線香拔除折斷,還在香爐裡灌水。廟方將林婦告上法院,認為林女已涉公然侮辱、妨害宗教儀式。
林婦對此表示,她無意褻瀆宗教,只是擔心煙霧影響健康,才會做出「拔香」的行為,所以不構成「褻瀆祀典罪」。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任意毀損廟宇香爐焚燒的線香,且否認犯行、未與被告達成和解,依毀損罪判處林婦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民俗專家廖大乙認為,所謂「人爭一口氣,神爭一支香」,林婦此舉如同「滅香火」,將影響廟宇磁場和能量,肯定會讓廟方不高興。他建議林婦事後向神明道歉,並說明是身體因素導致,再和廟方委員會討論是否能「減香祭拜」。如若不然,可能會被神明旁的天兵天將處罰,會走衰運或無緣無故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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