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共諜案二審輕判再逆轉!吳釗燮前助理何仁傑無罪判決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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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邱世元遭中共情工人員收買,向前總統府諮議吳尚雨等人蒐集情資,二審判決3年至6年不等徒刑,前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何仁傑則獲無罪,但最高法院今(29)日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前吳釗燮助理何仁傑。(圖/報系資料照)
前吳釗燮助理何仁傑。(圖/報系資料照)

檢方調查,曾在大陸經商的黃取榮在2017年被中共吸收,透過邱世元找吳尚雨打探總統府消息,吳尚雨提供賴清德出訪巴拉圭、競選總統期間的行程。吳尚雨在賴清德選上總統後仍在賴身邊任職,直到被查獲後才遭解職。

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圖/報系資料照)
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圖/報系資料照)

何仁傑則在2023年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業務人員向部長報告或私下查看資料的機會,蒐集台灣與友邦接見、經貿合作架構與目標等機密,再交付黃取榮。黃取榮混合公開資料與機密資料,撰寫成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共情工人員。

前民進黨黨工邱世元。(圖/翻攝民進黨YT)
前民進黨黨工邱世元。(圖/翻攝民進黨YT)

全案一審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黃取榮10年徒刑,邱世元6年2月徒刑,吳尚雨4年徒刑,何仁傑8年2月徒刑。二審改判黃取榮6年徒刑,邱世元5年徒刑,吳尚雨3年,何仁傑則獲判無罪。

二審認為,黃取榮、邱世元只有「刺探」國家機密,吳尚雨只有「洩漏」國家機密,一審認定黃、邱有「收集」、吳有「交付」,有所誤會,而何仁傑的業務範圍不會接觸到涉密文件,只是黃取榮用來吹噓情蒐能力、領取經費的工具,並非共犯。

前總統府諮議吳尚雨。(圖/中天新聞)
前總統府諮議吳尚雨。(圖/中天新聞)

最高法院則認為,二審認定黃取榮傳給中共情工人員的部分外交文件是混合公開資訊製作、並非秘密,這部分仍有疑義;黃取榮、邱世元共同刺探及收集部分,以及吳尚雨洩漏及交付部分,也有適用法則不當之處。

最高法院並指出,二審對黃取榮、邱世元洗錢罪的成立範圍有調查未盡的違誤;至於何仁傑,二審對他負責的業務與外交機敏資料的關係,以及他是否提供機敏資料給黃取榮等人,仍有諸多疑點待調查釐清,未詳查究明就逕予判決,亦嫌速斷。因此撤銷二審判決,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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