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10日登場,審議備受民間關注的「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草案。專家說,中國大陸1950年代確定法定退休年齡制度後一直沒有大的調整,已與當今高齡化的人口結構和社會經濟發展脫節。
央視新聞報導,10日在北京開幕的中國大陸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審議了中國大陸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由中國大陸人社部長王曉萍作說明。但報導並沒有公布這項延遲法定退休年齡草案的具體內容。
儘管如此,央視仍以「為什麼要延遲退休?專家解讀」為題報導,指中國大陸「十四五」規劃和中共20大報告都明確提出,要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其中,「十四五」規劃中的「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高齡)化國家戰略」章節,即寫入了「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報導強調,中共20屆三中全會「決議」對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作出部署,提出「按照自願、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專家對此表示,這表明這項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因應中國大陸人口高齡化。
中國大陸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戰略規劃研究室副主任關博說,人口高齡化已成為中國大陸當前最基本的國情。人口預期壽命的延長,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上社會生產能力的改善,使勞動力與社會生產的結合方式,過去幾十年發生明顯變化,這些都為調整政策提供了「客觀的條件和政策的可能性」。
中國大陸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院長趙忠表示,中國大陸法定退休年齡制度在1950年代確定後,事實上一直沒有進行比較大的調整或改變。以當時的人口狀況、經濟發展制定的政策體系,和現在的人口結構和社會經濟發展是脫節的。
趙忠說,預期壽命增加,意味著可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年齡也告增加。透過制度性的改革,可更好地增加國家勞動力的規模,對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報導指出,中國大陸高齡人口已在2000年達7%,進入「高齡化社會」及「中度高齡化」階段;預測2035年左右,中國大陸60歲及以上老年人將突破4億人,比重超過30%,進入「重度高齡化」階段。
綜合中國大陸媒體先前報導,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另一考量,是因應中國大陸人口老化及社會養老保險「收入不抵支出」的風險,進而減少基金的支出。因此,中國大陸民間、特別是中高齡勞工,一直對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政策傾向感到擔心,深怕拿不到相關養老金。
根據中國大陸媒體報導,依中國大陸現行法令,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勞工,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0歲(女性幹部55歲)。(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