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將於今(28)日宣判。死者王男生前為單親父親,獨力撫養1名幼女,幼女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北檢審議認為,李男酒駕肇事犯行,造成幼女驟失至親、天倫夢碎,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本案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首例,北檢將依法向李男提告追討,不容許補償金「全民埋單」。
酒駕李男(圖/資料照)
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與5男1女分乘2輛車離開。但喝得爛醉的李男不滿開車的14歲曾姓少年駕駛技術不佳,強迫換手,卻猛踩油門在台北市區狂飆,4公里多的路只花4分鐘,可見速度之快。
李車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沒注意前車減速,剎車不及追撞,造成前車駕駛王男傷重不治。由於事故時發生巨響,巡邏員警聽聞趕到現場,李竟拉扯員警嗆「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北檢起訴後為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本案定於今天下午宣判,是繼新北地院判決季姓婦人遭家暴弒夫案後,全國第二件國民法官判決案件。
案發後,王男母親得知兒子死訊悲痛不己,表示兒子獨自撫養1名幼女,她與孫女面對未來徬徨無助,北院日前審理時曾傳喚李男母親出庭。李母說,李被羈押後,她第一時間就到王男靈堂上香,給予王母20萬元,後續也有致電關心王母2次,強調會盡力彌補。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近日協助死者王男的父母、幼女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北檢審議認為,王男父母因已領取強制險賠償,因此駁回;至於幼女部分,審酌李男酒駕肇事犯行,造成幼女天倫夢碎,驟失至親之痛,無可彌補,依據霍夫曼係數計算法,計算法定扶養義務補償金額,最後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
由於王男家屬是依據修正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舊法(新法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向北檢提出申請,依照舊法規定,北檢因是代為墊付補償金,因此將提起民事訴訟,向加害人李男追討這筆73萬多元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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