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苗栗地檢署去年選舉偵辦大湖鄉「四合一」賄選案,連帶對苗栗縣長鍾東錦提當選無效之訴,縣長落選人徐定禎也提自訴,法院一審今天駁回。檢方、徐定禎都表示,將研議是否上訴。
鍾東錦(圖/翻攝鍾東錦臉書)
去年苗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任「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聯合競選總部」主任委員的陳姓男子,涉嫌與丘姓女子、林姓男子分別以新台幣1000元到2000元為特定人士買票,其中部分賄選範圍同時涉及縣長、鄉長、鄉民代表及村長選舉。
檢方偵辦後,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陳男等3人,並對鍾東錦等4名當選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民進黨苗栗縣長落選人徐定禎也委託律師對鍾東錦提當選無效告訴。全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宣判鍾東錦勝訴。
判決結果出爐後,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表示,檢方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
徐定禎受訪表示,尊重苗栗地院的判決,至於是否上訴,要再與黨中央、律師評估研議。
當選無效訴訟為為二審終結,各審級法院通常半年內審結,此案若到二審逆轉判鍾東錦當選無效,所遺任期若逾2年須辦理縣長補選,記者詢問徐定禎是否有意重披戰袍,他表示,民進黨人才濟濟,「自己的原則是不求戰、不畏戰」,且只要中央有優秀人才來披戰袍,他一定全力相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