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北市環保局表示,暑假加上疫情解封,為避免民眾不當吸食笑氣,將加強查緝,可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吸食笑氣最高處新台幣30萬。(示意圖/取自Pexels)
環保局以新聞稿表示,近年警方常發現民眾有不當吸食笑氣助興情況,而違法吸食、持有笑氣者,可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自去年7月至今年6月止,北市警方已移送不當使用笑氣案件8件,主要發生地點為旅館,共裁罰11人,罰鍰金額總計33萬元。
環保局表示,在7跟8月暑期將結合警察局等單位加強聯合稽查,有效遏止並減少民眾違法吸食情況。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已於民國109年公告將笑氣(氧化亞氮,N2O)納為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加強管制,笑氣一般合法用途為醫療輔助麻醉劑、食品業發泡劑及工業金屬抗氧化劑等,由於取得價格相對便宜,又可以供多數人使用,且易被誤以為不傷身,所以近來違法吸食時有所聞。
環保局說,胡亂吸食笑氣會造成腦部缺氧,導致噁心、嘔吐、注意力難以集中等情形,嚴重時會導致昏迷甚至是停止呼吸;也可能因為吸食笑氣,導致中樞神經病變,手腳麻木、肌肉抽搐及癱瘓,甚至會引起呼吸衰竭死亡等嚴重後果,且吸食笑氣並無法排解憂鬱,更可能越來越嚴重。
環保局呼籲民眾、八大場所及旅宿業者,若發現有人攜帶不明鋼瓶及吸食氣球,請立即通知警方前往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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