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5歲國中男生去年3月在學校女廁偷放秘錄器,偷拍同班女同學如廁,還將影片上傳至成人網站供人觀看及下載。案件曝光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竊錄、散布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裁定保護管束;民事部分法院15日再判這名國中生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被害女同學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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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生偷拍女同學上廁所,還將影片上傳至成人網站。(示意圖/翻攝自akitafan)[/caption]
被害少女提出民事求償訴訟表示,去年3月她在學校上廁所,遭一名同班男同學以秘錄器偷拍,將影片上傳至成人網站,公開讓人閱覽、下載。之後這件事還在校園傳開,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必須定期赴身心科接受就診,因此要求少男及其父母須賠償600餘元醫藥費及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此事發生後,已轉學的少年坦承有偷拍、散布行為,但他的父母辯稱少女雙親曾口頭答應,只要少年轉學就不會求償,如今卻反悔要求巨額賠償金,「其心可議」,且偷拍畫面只拍到下半身,根本無法確定是誰,加上他們經濟不佳,無力支付巨額賠償,因此請求法院駁回求償。
法院審理時,考量少年對犯行坦承不諱,確實已侵害少女隱私,因而裁定保護管束;至於民事賠償部分,15日判處少年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被害少女8萬元精神慰撫金及600餘元醫藥費;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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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生偷拍女同學上廁所,還將影片上傳至成人網站。(示意圖/翻攝自akitafan)[/caption]
被害少女提出民事求償訴訟表示,去年3月她在學校上廁所,遭一名同班男同學以秘錄器偷拍,將影片上傳至成人網站,公開讓人閱覽、下載。之後這件事還在校園傳開,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必須定期赴身心科接受就診,因此要求少男及其父母須賠償600餘元醫藥費及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此事發生後,已轉學的少年坦承有偷拍、散布行為,但他的父母辯稱少女雙親曾口頭答應,只要少年轉學就不會求償,如今卻反悔要求巨額賠償金,「其心可議」,且偷拍畫面只拍到下半身,根本無法確定是誰,加上他們經濟不佳,無力支付巨額賠償,因此請求法院駁回求償。
法院審理時,考量少年對犯行坦承不諱,確實已侵害少女隱私,因而裁定保護管束;至於民事賠償部分,15日判處少年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被害少女8萬元精神慰撫金及600餘元醫藥費;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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