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鬥毆涉違社維法?警方調查認定「球場」不算公共空間 裁處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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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

今年2月台灣職籃T1聯盟桃園雲豹和台啤英熊爆發場上鬥毆衝突,結果被網友告發涉違社會秩序維護法,兩隊共8人都被警方傳喚到案說明,今(24)日警方公佈調查結果,裁處不罰,但為求慎重,警方明仍將全案移請士林簡易庭做最後裁處。

T1聯盟在2月發生大規模球員鬥毆事件。(圖/翻攝T1聯盟YT頻道)

警方解釋,T1聯盟賽事進行時,「場館」是民眾可以進入觀賽的場所,但「球場」只有球員、裁判等賽事相關人員才可進入,所以鬥毆發生的地點是在「球場」,不算公共空間,且當時衝突時間僅28秒,透過T1聯盟提供的相關影像,發現場邊觀眾並未因此感到不安,觀眾和球場也保持一定距離,因此警方認定,此次球員鬥毆沒有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的程度,所以裁處不罰。

該起比賽鬥毆事件是發生在2月19日比賽終了前50.3秒,台啤蔣淯安、雲豹陳孝榕爆發衝突,台啤助理教練林玠禾衝上場朝陳孝榕攻擊,隨後陳孝榕也還手,演變成大亂鬥,共12人遭奪權出場,最終8人遭到嚴懲,事後有網友透過網路向警方告發,指球員鬥毆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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