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最新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全台已完工併網的393件漁電共生案場中,經查核的122件案場當中,高達69.67%未能符合養殖事實要求,引發各界對此政策執行成效的關注。

根據審計部統計,截至2025年1月底,在已查核的122件案場中,僅37件通過審查,其餘85件被列為「待改善或廢止」。《愛傳媒》報導,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現行規範要求養殖漁獲產量需達原有七成才算符合養殖事實,但受限於農業變數眾多,即使農民認真經營也難以達標。
數據顯示,台灣養殖漁業產值雖從2021年的321.19億元增長至2023年的379.47億元,但產量卻由27.48萬公噸下降至26.74萬公噸。部分養殖漁民反映,光電業者憑藉資金優勢進入市場後,導致土地租金從每甲地4萬元暴增至40萬元,使傳統養殖業者被迫退出。

針對執行問題,農業部回應已預告將增訂「產銷履歷」或「監控設備」作為查核工具,並要求既有案場在期限內取得驗證。同時承諾每年至少實地查核一次,若逾期未改善,地方政府將廢止相關許可,並通報能源主管機關汰除不良光電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