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親子友善廁所」條款 中市將改善增設公園親子廁所

分享:
0:00
volume_up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親子友善廁所」條款去年底上路,規範親子廁所須於男女廁所外單獨設置。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進行全市公園廁所總體檢,計畫分年分期增設獨立於男廁、女廁的親子廁所,3月1日起將針對台中公園、清水鰲峰山公園等7處公園內16座廁所進行改善及新設親子廁所,營造友善親子環境。

建設局長黃玉霖指出,兒少法「親子友善廁所」條款規定親子廁所應獨立於男廁及女廁設置,並至少設置1個兒童安全座椅、尿布台、兒童馬桶、兒童洗面盆及照顧者使用的馬桶、洗面盆,且不得與無障礙廁所合併設置。

市府針對台中市公園內廁所進行總體檢,計畫分年分期增設獨立於男廁、女廁的親子廁所,推動「台中市亮點公園廁所改善及設置親子廁所」計畫,將針對文心森林公園、豐樂雕塑公園、北屯兒童公園、台中公園、秋紅谷公園、清水鰲峰山公園、后里環保公園等7處公園內的16座廁所進行改善及新設親子廁所。

建設局表示,其中北屯兒童公園及豐樂雕塑公園將施作廁所外牆彩繪,台中公園廁所則規劃增設哺乳室,打造更友善的親子休憩環境,預計3月1日動工、7月底完工。目前台中市540座公園中,有親子設備的廁所有12座,專屬親子廁所有清水鰲峰山公園、坪林森林公園及后里環保公園共9間。

今年編列3380萬元辦理「台中市亮點公園廁所改善及設置親子廁所」計畫,將再施作16間,以符合規範並提升使用便利性,設計舒適、美觀的廁所空間,希望藉此全面提升公園內親子及無障礙機能。

中時 陳世宗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