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拉傳播妹進房陪酒!惡男壓頭「嘴巴來一下」加碼勒索24K 被逮辯:有入珠妹妹不敢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陳昭亦/綜合報導

新北市⼀名曾姓男⼦為了逼迫傳播小姐替其口交,竟然在傳播⼩姐至房間內陪酒時,突然亮出開⼭⼑,隨後⼜恐嚇對方,進而成功詐得2萬4千元。新北地院審結,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恐嚇取財等2罪,判其8年徒刑。可上訴。

曾男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恐嚇取財等2罪,獲判8年徒刑(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曾男於2020年9⽉時帶著空氣槍與開⼭⼑前往汽⾞旅館,並透過傳播公司叫來了1名身材火辣的⼩姐陪酒,不料⼩姐才剛進⾨,曾男就持武器向其揮舞,恐嚇對方並脅迫對方替自己⼝交。曾男享受完⼩姐的服務後,竟⼜向小姐稱是受老闆之託出來搶劫,希望⼩姐能配合提供⾦錢、財物讓他回去交差。由於⼩姐憂⼼不照做會受迫害,故而順著曾男,透過網路銀⾏帳戶匯出了2萬4千元,曾男則在案發後立刻透過ATM提領現⾦得⼿。

據悉,曾男在偵訊時的確坦承自己有犯恐嚇取財,但堅決否認有帶空氣槍與開⼭⼑逼迫其性交,還辯稱,當時找⼩姐性交易的原價為6000元,卻突然變成1萬2千元,加上,⼩姐看到他的⽣殖器有入珠,也當場拒絕與他發⽣關係,因此2人並未實際進⾏性交易。

然而在新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姐指認曾男下體有入珠,並有匯款紀錄,採信女方說詞,法官更依此判定,曾男的⾏為有導致⼩姐精神痛苦的可能,因為女方在事發後許久都不敢外出,考量曾男曾當庭賠償3萬元,參酌其經濟能⼒後,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處7年8⽉有期徒刑,⼜加上犯恐嚇取財罪,處7⽉徒刑,共應執⾏8年徒刑,並扣案開⼭⼑與空氣槍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