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痞子英雄爆紅!前男團主唱涉閃兵 遭求刑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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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男團「COLOR BAND」主唱、天空娛樂營運長王維皓因涉嫌於2012年間花費10餘萬元僱用槍手代測血壓、偽造重度高血壓證明逃避兵役,今(19)日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求刑2年2個月以上。

天空娛樂公司營運長王維皓(左4)涉閃兵,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求刑2年2個月以上。(圖/資料畫面)
天空娛樂公司營運長王維皓(左4)涉閃兵,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求刑2年2個月以上。(圖/資料畫面)

王維皓為天空娛樂公司營運長,旗下的女團「幻藍小熊」才剛獲得金曲獎最佳演唱組合獎時,當時他在台下激動落淚而被網友封為「最帥老闆」,他過去也曾是男團「COLOR BAND」主唱,2009年曾與趙又廷合唱知名戲劇《痞子英雄》片頭曲,後來轉戰幕後。

起訴書指出,王維皓於2008年1月接受體檢被判常備役。為避免服役影響生涯與感情,他於2012年5月底前在飯局結識不詳人士,以10餘萬元委託對方協助取得免役證明。他先至台北榮總佯稱患有血壓疾病取得診斷證明,並於5月30日向台中市西屯區公所申請自費複檢。

同年6月1日,王維皓前往台北榮總進行24小時連續血壓監測,醫師安排配戴記錄器後,由該名不詳人士擔任「槍手」代為配戴量測。7月9日槍手領取監測器並於24小時後繳回,讓醫師依據偽造數據開立重度高血壓證明。台北榮總於8月1日函覆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王維皓隨後於8月8日獲核發免役證明。全案因近期內政部清查藝人閃兵案,歷經14年後才曝光。

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吳啟維指出,王維皓並非消極逃避,而是積極採取詐術、雇用槍手,嚴重侵蝕徵兵體系並破壞兵役公平性。檢方強調,王維皓原應服役1年10個月,若此等惡劣手段仍予輕判、緩刑或易科罰金,將傳達「花錢就能擺平」的錯誤訊息,動搖國防動員體系,因此依法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2個月以上,建請法院不予緩刑或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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