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違規停車遇到警方取締,但因不願配合出示證件,還嗆警方「找麻煩,很過分」,最後仍遭警方開但告發,並且帶回派出所查驗身分後依社維法送辦。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為南門市場名店第三代,日前晚間在北市南門市場周邊路段違規停車,警方因巡邏接獲檢舉前往依法攔查,豈料男子不願配合出示證件,也不提供年籍資料讓現場員警查證,且持續藉故拖延時間,還嗆警方「找麻煩」。
警方依法告知警察職權行使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法律規定,陳男仍執意不願配合告知姓名等資料,最後被帶回派出所查驗身分,經查陳男已經不是第一次違規拒絕接受盤查,一週前也是因為交通違規被警攔查,同樣拒絕配合警方查證身分,最終仍被警方依法開單告發。
警方指出,陳男於警方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拒絕陳述,及拒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第第2款規定,經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裁處5千元罰鍰。
警方呼籲,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